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在自治区司法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蒙平友 (2009年3月11日)
尊敬的廖毅民组长,同志们: 去年9月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指导检查组的有力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以“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为主题,围绕六个活动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认真抓好三个阶段共11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在学习调研阶段,扎实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查研究、进行解放思想讨论,广泛凝聚科学发展共识;在分析检查阶段,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在找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发展思路;在整改落实阶段,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9年2月26日组织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工作,总参评人员277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8.2%。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厅里已经有了一个全面的总结报告。等会,廖组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在这里,我简要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科学发展思路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围绕打牢党员干部受教育这个基础,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要位置,做到每一个阶段都精心组织中心组学习,每一个环节都周密安排相应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研讨学、专家辅导学、带着问题学、紧跟形势学、贴近实际学等方式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把强化理论武装贯彻始终。我们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在重点学好中央规定的必读篇目的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在广西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全国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通过不断深化学习培训、丰富学习内容、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行动统一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实践上来。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围绕科学发展上水平这个核心,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问计求智于民,认真总结这些年来的实践与成效,紧密联系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厅党委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总体工作思路。大家普遍认为,这一工作思路符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今后要坚定不移地按照这一工作思路开展工作,并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在“十八字”工作思路中,“抓班子”是关键,“带队伍”是根本,“促改革”是动力,“强基层”是基础,“创亮点”是发展,“保稳定”是目标。要坚持把“抓班子”作为发展司法行政事业的关键环节;坚持把“带队伍”作为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坚持把“促改革”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劲动力;坚持把“强基层”作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自身建设的重点工程;坚持把“创亮点”作为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努力方向;坚持把“保稳定”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首要任务。这是我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的重要思想成果,这一工作思路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已经成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共识,成为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共同理念。 二、突出实践特色,坚持边整边改,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扣“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的主题,围绕六个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科学发展。我们把解决突出问题的要求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从当前最紧迫的事情做起,从基层最期待的事情做起,从发展最关键的事情做起,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帮助基层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过程。 (一)围绕建设“钢班子”和“铁队伍”,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厅党委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明确提出“五个从我做起”和“约法三章”,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断强化。根据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队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并提出“三支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实行分类指导,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公务员队伍;努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深化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去年全区160个县处级以上建制单位中有150个单位实现“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目标,律师和公证员队伍没有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纪案件明显下降。 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全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狠抓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目前全区律师行业党组织覆盖面由原来不到30%上升到60%。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妥善解决了厅机关30名提前退休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问题。 (二)坚持“促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坚持既立足应对当前形势抓好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围绕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专题调研,厅党委确定了15个重点调研课题,由厅领导带队开展深入调研。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信函征求、开通热线电话、问计于民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深化改革和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奠定了坚实基础。不断深化监狱体制改革,规范监企运行。稳步推进劳教管理工作改革,在劳教系统全面推广“抗复吸综合矫治十步训练法”。适应《禁毒法》颁布实施的新形势,区直7个劳教所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的新模式。组织实施全区监狱劳教单位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结对子”工程,探索和创新监所教育改造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区24家合作律师事务所的调整工作。积极推进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工作已列入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在调研、论证、座谈、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今年2月初已形成送审稿报自治区法制办,目前,自治区法制办已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政策规章的废改立工作,对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改的坚决修改,该新建的着手新建。已完成修改7件,废止3件,新起草即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8件。 (三)从基层最期盼的事情做起,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的突出问题 我们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促进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转变结合起来,坚持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改进作风的着力点,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积极组织实施司法所“五子”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全区1057个司法所国债项目中,已建成847个,完成80%。大石山区五县48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桂西北五县54个司法所建设大会战进展顺利。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81%的司法所实现收编直管。98%的司法所长按副科级职务配备。财政厅、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实现了经费保障历史性的突破。去年积极争取到司法部、财政部490万经费,全部下拨基层,加强基层司法所装备建设。目前,全区司法所累计共配备法制宣传车419辆。积极推进监狱布局调整,累计完成投资12.36亿元,其中去年完成投资2.52亿元。加快劳教系统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戒毒康复中心项目即将进入施工建设阶段,艾滋病隔离区项目建设已经实施,其中,第二戒毒劳教所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第二劳教所、第五劳教所已经完成项目基础工程建设。 (四)围绕“创亮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提高创新能力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大家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实践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科学发展,关键在于解放思想、出路在于解放思想、动力在于解放思想。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才能形成新共识、拓宽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创造新亮点。在巩固扩大去年上半年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围绕打造“亮点”工作,进行新一轮解放思想讨论,增强了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了打造工作特色的能力。其中,监狱、劳教系统双双连续实现安全稳定“四无”目标,监狱系统实现“四无”目标三连冠,劳教系统实现两连冠。广西女子劳教所、广西强制戒毒劳教所被评为2008年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监狱劳教单位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结对子”工程,被评为“2008年广西十大法治新闻事件”。 (五)在“保稳定”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进一步找准司法行政工作主动服务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第一职责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把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作为重大责任,大力加强监狱劳教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四项机制”和“三道防线”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了监所安全稳定“四无”目标的实现。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去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73万件,调解成功率95.8%,防止群体性上访225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625件,防止民事转刑事案件1501件。去年全区共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7547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好评。有132家律师事务所一千多名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和信访接待工作,共接待来访群众9200多人次,协助解决各类信访案件536件。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法律援助办案量逐年增加,去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662件,受援人数15144人,发挥了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信访工作,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自治区“两会一节”及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没有发生非正常上访案件。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我们深深体会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进一步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确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方法和体制机制,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必须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不断深化广大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强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坚持突出实践特色,认真解决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必须坚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好司法行政各个领域、各项职能、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巩固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有时限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无时限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常抓不懈。要把通过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凝聚的共识、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转化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和自觉行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只有半年时间,尽管我们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对科学发展观内涵实质的认识有待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的共识有待不断凝聚,推动科学发展的力度有待不断加大,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工作有待加强。同时我们也看到,制约和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可能通过一次活动就全部解决。对下一步的整改目标和要求,司法厅制定印发的整改落实方案,已从6个方面提出了19条整改落实措施,并明确了28项具体整改内容的整改目标、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由于这次集中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有限,许多整改落实的工作才刚刚起步。要充分认识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工作方法,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对已经整改的,要切实抓好巩固和扩大成果工作;对正在整改的,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加强督促检查,抓紧落实。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事项和措施逐项落实。要多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特别是要向群众兑现承诺,以整改落实的实效取信于民,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要建立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开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们,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指导检查组对我们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提出了许多重要指导意见。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指导检查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指导检查组的同志今后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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