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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厅长在全区公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6-7 22:07:17  来源:

在全区公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赵波

2010年3月16日

同志们:

刚才,荣华同志对去年的全区公证工作作了总结,对今年的公证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抓好贯彻落实。

公证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公证制度作为一项法定证明制度,具有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的重要功能。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紧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公证队伍是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重要力量,公证工作是社会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对于有效预防矛盾纠纷、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对做好公证工作强调几点意见,概括地说,就是要坚持做到“两服务、一提高、三加强”。

两服务,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百姓群众。公证工作要着眼大局,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主动参与北部湾经济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积极为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外经贸交往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要适应涉外民事交往日益增多的新形势,积极为城乡居民置产创业、财产处置、出国出境等民事行为提供周到细致的公证服务,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需、办群众所求。要充分发挥事前预防功能,认真做好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公证服务,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提高,即着力提高公证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按照依法依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善、管理有序、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要求,抓好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深入贯彻《公证法》,确保《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设置、业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与《公证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公证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办证规范和业务标准,完善与公证法配套的公证行业规范体系,推进实施公证执业标准化建设,实现公证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公证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

三加强,即加强公证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公证工作公信力建设,加强公证工作服务质量建设。

要加强队伍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教育广大公证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从教育、制度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理论研讨,加强新兴业务研究,全面提高广大公证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要加强公证工作公信力建设。牢固树立公信观念,大力开展公信意识宣传教育,把提高公信力、维护公信力的要求,转化为广大公证员的执业理念和自觉行动。坚持依法办证、诚信办证,把公证质量要求贯穿到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以高质量的公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公证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要加强公证工作服务质量建设。教育广大公证员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执业活动中始终做到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执业为民。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廉洁执业、热情服务。

与此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公证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切实加强对公证协会的指导,高度重视公证协会的建设,监督、指导公证协会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为公证协会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公证管理与公证服务的关系,公证规范与公证业务的关系,公证经费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公证机构与司法行政管理的关系,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