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为
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赵波
2010年5月31日
同志们: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厅党委决定召开这次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同志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安排时间专题听取了汇报和作了重要指示,今天亲临大会,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厅党委高度重视,会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分别召开了监狱局领导班子、劳教局领导班子、各市司法局局长、厅机关干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全国和全区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区组织部长会议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座谈会精神,按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为开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的全体同志,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确保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六戒”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同志强调,要以“强队伍、保目标”为主题,广泛开展“四大活动”,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去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采取有力的措施,更加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立足新起点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
今年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和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关键一年。中央作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确定了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新目标和“六个上新台阶”、“六个不发生”的新任务,我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厅党委提出了“三个更加注重、三个务必抓好”的具体要求,更加注重抓好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务必抓好重点突破,务必抓好完善机制,务必抓好政策保障。要完成新任务、实现新目标、创造新业绩、打造新亮点,关键是建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素质能力的迫切需要
近几年来,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和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概况起来表现为“六个不适应”:一是在思想观念上不适应。有的思想不够解放,开拓创新不够,机遇意识、发展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不善于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安于现状,自我陶醉,感觉良好,停滞不前。二是在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上不适应。有的缺乏工作激情,缺乏干事创业的热情,缺乏高定位、高标准、高要求,习惯于按部就班,争先创优的干劲和锐气不够,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缺乏奉献精神,信心不足、精神不振、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作风懒散、工作平庸、不在状态。三是在执行力上不适应。有的在执行决策和制度上存在着打折扣和不到位的现象,甚至变形走样,工作推不开,得不到落实。有的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敷衍塞责,马马虎虎,交差了事。有的不想干事,不履职、不作为、懒作为,大事干不成,小事不愿干,碰到困难就躲,遇到矛盾就绕,怕担责任,爱找借口,强调“客观”。有的置身局外,自己不干事,却对干事的人说三道四、评头品足。四是在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上不适应。有的想事情、看问题、干工作习惯于用老眼光、老办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感到茫然,苦于无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现象。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手段不新,不善于从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上解决基础性、根本性、长效性的问题。与此同时,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够完善,没有很好地形成一整套严密的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机制。五是在能力素质上不适应。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破解发展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提升发展新水平、创造一流新业绩的本领不强,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不强。干部队伍中“知识恐慌”、“本领缺失”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六是凝聚力、亲和力、战斗力不适应。有的领导班子没有很好地遵循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一套规范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个别班子不够团结,影响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有的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力和满意度不高。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发挥表率作用。有的班子对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近几年来,司法行政队伍中违法违纪案件和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稳定事故时有发生,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动真格、下真功夫,切实加以整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精神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厅党委“三个更加注重、三个务必抓好”的具体要求,更加注重抓好司法行政各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完善队伍建设的机制体制,努力建设一支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干事创业、乐于奉献的司法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根据上述总的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创建学习型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班子为目标,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要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部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扎实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领导能力、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要全面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大局意识、政治责任意识、政治纪律意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理论上清醒和政治上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政法委、司法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司法厅党委的决策部署。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来推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主动履职作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提高依法办事、应急管理、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水平。
要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抓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认真做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年内司法厅集中培训司法局和监所领导干部100名;组织司法所长、县(市、区)司法局科室负责人参加集中脱产培训,今明两年完成轮训任务;监狱局、劳教局今明两年对监区长、大队长进行普遍轮训。
(二)以增强凝聚力、亲和力和战斗力为核心,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团结共事、凝聚力量的能力
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领导制度和政治纪律,所有党员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遵照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确保政令畅通。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党组)工作中的具体化,就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十六字方针既有原则和纪律,又有方法和程序。要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协调各方开展工作的本领,要敢于集中、善于集中,凝聚力量,步调一致地推进工作。班子其它成员也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力支持和配合“一把手”搞好工作,努力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办事公道,把握全局,注意协调发挥副职的作用,支持副职的工作;副职要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当好正职的参谋助手,从而使领导班子成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有机整体,使班子运作更加和谐、顺畅、高效。
要增强班子的团结。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懂团结是大智慧,会团结是大本事。能否团结共事,既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领导素质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其精神境界和作风状况的重要指标。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信任、相互理解包容、互相支持配合、互相补台搭台。多商量多沟通,不揽权、不争功、不扯皮、不内耗,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用高尚的人格增进团结,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团结,用共同的事业维护团结。今后凡是班子闹不团结的,首先打招呼提醒,提醒后仍然不改的,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绝不纵容。
(三)以提高创新力、执行力和管理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一要提高创新力。要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经验,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和保障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能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用创新的思维谋实招、创新招。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树立信心比地位更重要、作为比待遇更重要的理念,激发工作热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干事创业,履职作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以作为提高地位,凭业绩赢得地位,取得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
二要强化执行力。执行力体现了一个领导班子和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感性、党性原则、政策水平、品德、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党的最高组织纪律,每个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一旦党委形成决议,就要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思想上、行动上不得有任何违背,要坚决维护党委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能公开发表和散布同党委决定相反的意见。对上级出台的政策、作出的决定、部署的工作,要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做到接受任务不找借口、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圆满。对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要全力推进,确保落地有声。要打造高效的团队,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协作部门,都要顾全大局,整体联动,协同推进,决不能互相推诿。要齐心协力干事业,同心同德抓落实,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目前,司法厅已将今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一定要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坚决完成,不容动摇,不能懈怠。现在第一季度已经过去,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必须提速提效,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各市、各单位要把任务目标逐项细化,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决不能空转缺位。要明确主要责任人牵头抓总的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承办人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重大部署、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主要领导要善于统筹兼顾,集中精力想大事、抓要事、攻难事、成大事,整体推进各项工作。要以是否圆满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来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执行力。
三要提升管理能力。管理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科学管理出效益。要把管理能力作为检验领导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切实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彻底改变管理粗放、管理不力、管理不善的现象,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是加强管理工作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基础和保障。要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以制度规范工作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机制。一要建立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保证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二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领导和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章必究,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维护制度的权威。三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四要加强制度创新,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制定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绩效考核办法,年底进行考评、考核和总结表彰、记功评先,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四)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关键,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首先,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把德作为选人用人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和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突出凭实绩选拔使用干部,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公论,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二要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机制。实行绩效考评,改进年度考核、强化平时考核、完善任前考察,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加强量化细化工作任务的分解,实行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考评、能力表现并轨运行的评价机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晋级、晋升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在司法行政系统所有有干部任用权的单位,全面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探索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在比较择优中提高人选质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机制。
五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严格执行监狱、劳教所正职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轮岗交流制度,继续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内外干部双向交流,积极推进监狱、劳教所、监狱局机关、劳教局机关、司法厅机关之间乃至市司法局之间的干部交流,努力形成干部交流轮岗的常态化,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六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符合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和规律,具有普遍约束力、稳定性和连续性的规章制度,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用制度选人用人。
要认真履行干部协管工作职责,协同地方党委选好、配强市、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注重从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和劳教所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工作或者挂职锻炼。加强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
(五)以从严管理干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加强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要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严是爱,宽是害。要健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就是对干部的真爱,更是对党的事业的大爱。
要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时期的监督。突出重点对象,就是要让监督跟着权力走,加强对主要领导的监督,把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与重点监督结合起来,监督他们正确行使权力;突出重点领域,就是要让监督跟着资金流向走,关注重点项目、大额资金、物资采购、布局调整工程建设等热点部门、热点事项,加强对这些部门干部的监督;突出重点时期,就是要让监督跟着关键时间走,在班子换届、干部调整、机构改革、逢年过节、婚丧喜庆、住院出国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期,早打招呼,及时跟进,加强监督。
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个人述职述廉制度等各项报告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大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力度,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
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惩教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履职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严格问责。为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厅党委决定制定出台《关于维护监狱劳教所安全稳定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加大问责力度。要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不履职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力度。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推进监狱监区、劳教所大队、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基层单位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关心、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要突出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巩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七)以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为推手,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加强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文化建设是队伍建设的“精气神”,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润滑剂”。文化建设越来越成为新时期满足人们精神需求,增强人文关怀亲和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要注重研究和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导向、教育、凝聚、激励等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要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特点,认真探索、推动形成具有特色的司法行政机关文化、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文化、律师公证文化等。善于运用文化建设来教育人、激励人、鼓舞人、造就人,塑造司法行政队伍的人格、信念、精神、作风。积极探索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载体、新形式、新手段,增强司法行政文化的融合力和感染力。运用形象化教育、典型示范、文体活动等形式,营造思想政治工作的浓郁文化氛围,求得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功效。
要积极开展各类集体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使大家在愉悦身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启迪心灵,增强集体意识,打造团队精神,构建张驰有度、团结和谐的工作关系和干群关系,营造尊重、理解、信任、创新的人文环境,形成朝气蓬勃、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浓厚氛围。
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记功评先表彰工作,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系统形成学先进、讲奉献、比贡献的良好氛围,形成开拓创新、知难而进、奋力拼搏、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
(八)以贯彻落实《廉洁准则》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中央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纪委(纪检组)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领导干部要在廉洁自律上从我做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全面掌握和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明确是非界限,正确行使权力,牢固树立 “三线”意识,做人有底线,工作不踩红线,自律不碰高压线。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中,融入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之中,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约法三章”紧密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九)以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整顿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整顿”活动,是提高领导班子和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厅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整顿”活动的意见》的要求,成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找出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着力解决素质能力不高、执行不到位、创新力不够、凝聚力不强和风气不正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活动走过场,要把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用各项工作的新成果来检验活动的成效。
(十)以积极争取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为保障,进一步调动司法行政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全面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帮助司法行政系统解决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问题,从待遇、装备、经费保障、项目建设、人员编制等各方面,向司法行政部门倾斜,保证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要积极争取落实干警工资、福利、津补贴、抚恤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积极推动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和干警高危岗位特殊津贴的落实。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做好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和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工作和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完善职业保障制度。要积极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优秀干警,为司法行政干警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切实从完善机制、政策保障、落实待遇上体现对司法行政干警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自觉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班子、带队伍是本职,不抓班子、不带队伍是失职,抓不好班子、带不好队伍是不称职的观念,真正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搞通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违反党的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工作不力和作风不正的干部不姑息迁就,对出了问题的干部不包庇袒护,就是要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同志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从严管理干部的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同志也要从严管理好分管部门的干部。
要根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逐级建立从严管理干部责任制。干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要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疏于管理监督,班子成员或分管的人员连续或多次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责任。
政治部、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履行好管理干部的职责。要有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人民负责,坚持讲党性,不怕得罪人,勇于批评和制止干部队伍中的不良倾向,当好党的干部制度和用人原则的“守门员”。要有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原则,甘为人梯,清正廉洁,做到有功劳的时候不伸手,有苦劳的时候不计较,有疲劳的时候不抱怨。要有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干部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制定科学有效的干部管理措施和办法,在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干部的日常了解沟通和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上,不断提高做好队伍建设的工作能力。
同志们,加强队伍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队伍建设,以新的风貌、新的姿态开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新局面,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